衡山县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汇编
信息发布者:彭姣娜 2018-11-21 10:14:27 转载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具体要求,我县决定全面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建立健全服务对象档案和数据库,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和工作运行体系建设。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集范围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具体要求,我县决定全面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建立健全服务对象档案和数据库,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和工作运行体系建设。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集范围
(一)采集对象。
1.军队转业干部;2.退役士兵;3.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4.军队无军籍离休退休退职职工;5.复员军人;6.退伍红军老战士,包括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7. 残疾军人;8.享受国家抚恤的伤残民兵民工;9. 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包括其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10.现役军人家属,包括现役军人的父母、配偶和子女。
(二)采集内容。
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个人身份信息、政治面貌、对象类别、基本生活状况等,涵盖户籍、救助、社保、医疗、住房、抚恤优待、服役及安置情况等多项基础信息和照片。具体内容以信息采集填报表为准。
二、采集方法
(一)采集方式。
信息采集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落实,以采集对象户籍所在地申报采集为基本原则。各乡镇为基本采集单位,由县人民政府统筹负责,县民政部门牵头,会同组织、公安、人社、自然资源、住建、医保和兵役等有关部门具体组织,村(居)、社区全面参与落实。采取集中采集、自主申报、上门校核等方式进行采集。
(二)采集地点。
请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在规定时间内主动前往户籍所在地乡镇民政办集中采集点申报信息。
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民政局二楼会议室。
三、申报材料
请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申报时携带并主动提供下列证件或材料原件:1.两寸彩照一张;2.身份证;3.户口本;4.转业证、退伍证、离退休证等;5.残疾军人证、伤残民兵民工证、因战因公伤残人员证;6.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等相关证件;7.立功受奖证件;8.其他所需材料或证明。
四、时间要求
此次信息采集工作自2018年8月1日起开始,至2018年12月20日前完成。
衡山县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领导小组
二0一八年十一月
信息采集工作疑问解答
1、信息采集的时间怎样安排?
信息采集标准时点截至2018年10月1日。自2018年8月1日开始,至2018年12月20日前完成。
2、信息采集的目的是什么?
全面摸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底数,为其家庭悬挂光荣牌,建立健全服务对象档案和数据库,为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和工作运行体系建设,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奠定基础。
3、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到哪里采集信息?
农村和城镇的,携带本人申报材料到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民政办集中采集点登记采集信息,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由本单位人事政工部门负责统一组织协调,携本人申报材料到县民政局采集点登记采集信息。
4、登记时,需要携带哪些资料?
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户口本及退役(转业)证原件复印件(或能证明其身份的其他退役、转业档案资料等);优抚对象提供相关证明证件的原件复印件。现役军人家属携带证件:现役军人士兵证或军官证的复印件、入伍通知书、身份证、户口本、亲属关系证明(父母、配偶、子女)原件及复印件。
5、退伍证丢失了,怎么办?
开证明!退役军人退伍证遗失的,以退伍档案中《退出现役登记表》为准(可到档案保存单位复印《退出现役登记表》,并由档案保存单位盖章);退伍档案也遗失的,由村、社区出具相关证明后予以登记。
6、身份证和户口本户籍地不同的如何处理?
信息采集系统的户籍地是在读取身份证信息时自动生成的身份证所记载的户籍信息。出现这种情况可能是对象户籍地发生了变更造成的。信息采集时可以看身份证和户口本的办理时间,时间在后的为最新户籍信息,可以此为准修改户籍地。但这样会增加采集工作人员工作量和难度,为提高工作效率可暂以身份证信息为准,信息采集第二阶段时可通过部门数据共享予以修改完善。但是登记地应以其现户籍地登记为基本原则。
7、没人通知,也需要去登记吗?
需要!如果暂时没有通知,可能有两种情况,一是信息采集的通知还没有下达到当地村委会(社区);二是已经收到相关通知,正在部署采集工作或已经集中张贴公告,但本人未知晓。鉴于这两种情况,退役军人等优抚对象,可以主动与村委会(社区)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咨询信息采集工作。
8、少部分开除军籍的人员要不要登记?
从部队《纪律条令》来讲,开除军籍是对士兵的最高处罚,就相当于开除出军队,不承认当兵的经历。比开除军籍轻一点的是除名,也是开除出部队,但对除名前的军队经历是承认的。因此,对开除军籍人员律不予采集。 除名的退役士兵列入“安置方式”的“按政策取消待遇”。
特别说明:本次信息采集不与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享受待遇挂钩。
校核:李电亮
主编:陈拥军
编辑:周毅 王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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